根據場地調查結果,本場地的地質由上而下分為雜填土、粉質粘土:雜填土層,埋深0~350cm,厚度150~450cm,大部分區域的雜填土為0-200cm,表層主要由原場地拆遷后的構筑物石塊、碎石組成,下層主要由礫石、砂和粘性土等組成,以碎塊石為主,占60~70%,局部夾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粉質粘土層,埋深150~600cm,厚度300cm-400cm,灰黑、灰褐色,可塑~軟塑狀,高壓縮性,刀切面較平整光滑。
采樣期間場地內淺層地下水埋深約0.30m,流向為西南,由于場地臨近甌江,場地內地下水受潮汐影響較大。
本報告按照國家、浙江省相關污染場地風險評估的技術要求,評估結果表明場地土壤及地下水的人體健康風險均屬于可接受水平;根據國家《關于保障工業企業場地再開發利用環境安全的通知》(環發[2012]140號)和浙江省《關于加強工業企業污染場地開發利用監督管理的通知》(浙環發[2013]28號)的要求,終止場地調查及風險評估程序,直接再開發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