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市東岙紙品印刷有限公司(溫州市鑫隆電鍍廠)位于溫州市婁橋鎮東耕村吹臺東路5號,廠區占地面積約500m2。原廠房作為溫州市鑫隆電鍍廠電鍍生產用房使用,生產過程涉及重金屬原料使用,可能造成場地土壤和地下水重金屬污染。為保障該地塊場地用地的環境安全,溫州市東岙紙品印刷有限公司委托浙江中藍環境科技有限公司對溫州市甌海區婁橋鎮東耕村吹臺東路5號開展場地環境初步調查工作。
場地土壤在國家第一類建設用地性質下無超篩選值污染物,地下水質量分類為III類地下水,主要適用于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水源及工農業用水。依據《污染地塊土壤環境管理辦法》(環境保護部令第42號)和《浙江省污染地塊開發利用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的要求,該場地無需開展后續詳細調查等系列工作。